南京理工大学2019年自学考试自考助学专业招生简章(2)
二、自学考试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创立的一种对自学者进行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中国教育事业的一项创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的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高等教育制度相比较,自学考试具有高度开放、灵活多样、适应性强、效益高、宽进严出等特点,具备严格的质量标准、规范的管理体制,为广大自学者开辟了广阔的成才之路。20多年来,自学考试规模持续扩大,考试制度不断完善,社会职能逐步扩展,服务领域逐渐拓宽,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高等教育形式,得到了国际国内的广泛认同和好评,被誉为“没有围墙的大学”。
考生在选择报考相应的专业后,在自学的基础上,参加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的考试,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即可获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自开考以来,江苏省自学考试累计已有近50万人取得了毕业证书。
2002年以来,江苏省充分利用本省高校众多,专业、学科以及教育教学资源丰富等优势,积极探索新时期高等教育自考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多形式、多层次地在一些主考学校开设社会急需的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主考学校是由省考委遴选的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考学校直接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并在毕业证书上附署校印。
江苏省目前开设的全日制助学专业,一般实行的是前两年专科段,后两年本科段,修业年限可根据专业实际适当延长。考生一般应到助学专业所属的主考学校报名,接受系统教学辅导。考生按照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等)学习,成绩合格后,主考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鉴定。符合毕业要求的由省考委和学校共同发给相应层次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主考学校将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