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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江苏省自考行政法学历年真题

2019年01月26日来源:江苏自考网热度:

    三、名词解释

    行政权

    解析: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执行法律规范、对国家和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

    考点: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司法权

    解析:行政司法权是一个复合概念,是指行政主体作为某项纠纷的第三人,对当事人双方的纠纷进行调解、仲裁、裁决和复议的权力。换言之,行政调解权、行政仲裁权、行政裁决权和行政复议权总称为行政司法权。

    考点: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概述

    行政行为

    解析: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或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考点:行政行为的含义与特征

    行政指导

    解析:所谓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责、任务或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变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需要,基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行政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助下,适时灵活地采取非强制手段,以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考点:行政指导

    行政责任

    解析: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义务而引起的,依法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即行政违法以及部分行政不当所引起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狭义)

    考点:行政责任

    四、简答题

    1.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解析: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指行政行为合法成立生效所应具备的基本要素,或者说是应当符合的条件。

    (一)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

    ①行政机关合法。

    ②人员合法。

    ③委托合法。

    (二)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

    ①行政事项管辖权的限制。

    ②行政地域管辖权的限制。

    ③时间管辖权的限制。

    ④手段上的限制。

    ⑤程度上的限制。

    ⑥条件上的限制。

    ⑦委托权限的限制。

    (三)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适当

    (四)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行政程序

    考点: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与合法要件

    五、论述题

    1.司法审查的标准

    解析:合法性审查标准

    (1)主要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2)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

    (3)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4)是否超越职权

    是否不履行、拖延履行法定职责

    合理性审查标准

    (1)是否滥用职权:

    ①以权谋私;

    ②武断专横;

    ③反复无常;

    ④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违法;

    ⑤故意拖延。

    (2)行政处罚是否显失公正:

    ①畸轻畸重;

    ②反复无常;

    ③同样情况,不同对待;不同情况,同样对待。

    考点:司法审查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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